民诉意见2017全文民事诉讼法解释(2017全文民事诉讼法解释)

2024-07-07T12:55:02

2017全文民事诉讼法解释

第一段:起诉阶段

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由其举证。对公证、认证、鉴定的书证、证人证言,人民法院将询问当事人是否需要补充举证并告知其补充的最后期限,逾期的,视为放弃该项证据。该规定明确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同时也要求人民法院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对证据的辨别和规定证据补充期限。

关于诉讼时效的特殊规定

民事诉讼的起诉时效是保护当事人自由而公正地行使诉讼权利的重要制度,而在特殊情况下,其起诉时效也从人性化的角度得到了考虑。例如,因被告在海外没有固定住所或者住所不明,无法使用法律文书进行正常送达,导致起诉时效无法计算的,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起诉时效自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二段:审判阶段

关于庭审前的准备工作

在庭审开始前,人民法院将依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和意见书,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处理合理的证据请求,并制定和确认本案证据质证方式、交叉质证方式、庭前准备程序等,合理调整庭审方案。

关于庭审的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在证人、鉴定人到庭等情况下,当庭传唤、传阅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材料,并逐一进行实质性质讯问;对当事人以外的人作证,不得少于三人,对证人的财产关系至少进行核实两名证人,对于多个证人互相矛盾或者相互补充的证言,人民法院可以就证人互相矛盾的证言进行综合分析,对补充的证言进行讨论,对于证据不足的地方,可以审查、收集更多的证据。

第三段:终审阶段

关于申请再审的规定

民事诉讼调解达成的协议,不得申请再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当事人被迫或者虚假签订调解协议;当事人违反调解协议,应当回归庭审;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捏造事实,迫使被害人签订虚假协议而使其受到损害;承办检查、审判工作的人民法院或者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导致调解失当。这表明,除了调解协议的特殊性质外,再审的理由和申请条件与其他诉讼标的极度相似。

关于判决执行的效率问题

相比其他阶段,判决执行阶段涉及到的是案件最终的落实和彻底化,因此其效率问题也受到了严格关注。外部原因包括了被执行人故意拖延、恶意规避执行、赖账等情况,以往的民事执行难成为负面媒体关注的话题。因此,在依法执行案件时,如果执行机关发现被执行的财产已经被转移,应当告知有关单位采取保全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达到更好的判决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