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里面放现金图片(男子开奔驰车进入奥迪车后备箱偷走95万元)

2023-03-09T11:46:37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洪雪)男子开着奔驰车进入北京通州运河文化广场停车场,然后将受害人张某放在奥迪车后备箱内的95万元偷走。4月4日上午,郝某在通州法院受审,法官当庭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判处郝某有期徒刑11年,张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今年39岁的郝某是通州区人,绰号“大刚”的他对各个法院的刑事法庭应该已经不陌生了,从2005年到2013年之间,他曾经三次因盗窃罪被东城和朝阳法院共判有期徒刑八年八个月。虽然多次因盗窃被抓,但郝某与以往被抓的小偷却有着明显的不同,他有房有车,自己开的是一辆奔驰车,家里还另外有一辆MINI COOPER车。

检方指控,去年11月15日傍晚7点多,郝某开着他的奔驰车进入通州运河文化广场停车场时,从受害人张某停放在此的奥迪车后备箱内,盗走现金95万元。去年12月8日,郝某被民警抓获。

对于指控,郝某表示认罪。“我停下车,本想去买点吃的,看见旁边停着一辆黑色的奥迪,左后门没关严,我一把就给拉开了。”庭审中,郝某描述了作案过程。“我接着就把它的后备箱打开了,里面有一箱子钱,我就给拿走了。就是一时贪念。”

郝某说,当时他并不知道这一箱子钱具体有多少,开车跑掉之后,抽空看了一眼,发现里面有9捆10万的,还有5万元散放。“我当时吓了一跳,后来我把钱放在车里,和朋友一起去歌厅了。但是这个事情我跟他们都没说过。”

对于偷走的95万元钱的去向,郝某说全都赌输了。“钱刚偷到手的几天内,我去了三次赌场,就全输光了。”

在庭上,郝某否认自己曾经专门跟踪过这辆车。他强调说,偷这辆车纯属偶然,起初只是发现奥迪的车顶灯亮着,接着发现车门没关好,于是临时起意。

而公诉人出具了受害人张某和他的司机证言,二人说,这笔钱是刚刚收到的租金,租客给了现金,就放进了车里。

事发当天晚上7点多,张某停了车之后去附近吃饭,回到停车场驾车离开后,才发现后备箱里的现金全没了。

“为何没去自首?”公诉人问,在庭审中,张某有些哽咽地说:“我父母六七十岁了,我还有三个儿子,大的15岁了,2个双胞胎孩子还在上幼儿园。我曾经想等孩子过完生日之后去自首,但是警察先来了。”

记者从检方在庭上播放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中非常清楚的看到,他开车进入停车场后,直接将车停在受害人车旁边,然后拉开车门、翻找东西,很快就抱着大箱子离开了。

据悉,案发后郝某的亲属已经替他全额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郝某进行最后陈述时,情绪显得略有激动:“我对不起家里人,对不起孩子。”

休庭15分钟后,法官进行了宣判,合议庭认为郝某的行为属于盗窃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1万元。宣判后郝某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