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任命通知书
一、任命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经过严格考核和面试,经集体讨论决定,现任命以下人员为本公司/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任命对象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三、职责任务
1.食品安全监管:
(1)负责制定或者参与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计划、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2)检查、监督、督促所辖区域(或部门)的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和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
(3)协调本单位与上级监管部门、其他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开展联防联控工作,掌握辖区食品安全动态和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情况,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完成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所辖区域(或部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单位内部的餐厅、食堂、保健、职工餐厅等单位及其食品的经营、加工、储存、运输等情况;
(5)对所辖区域(或部门)的食品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协助落实食品召回、停售等措施;
(6)协调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仲裁;
(7)负责管理所辖区域(或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进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汇总、上报。
2.食品安全监测:
(1)负责组织开展所辖区域(或部门)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价工作,收集、分析和研究食品安全信息;
(2)进行食品安全检测,检查所辖区域(或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质检等相关工作;
(3)承担各级食品安全监测任务,按照要求上报监测数据和相关情况;
(4)对所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5)负责对所辖区域(或部门)食品安全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及安全预警。
3.培训督导:
(1)负责全面、深入地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2)组织本院(或部门)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活动;
(3)对所辖区域(或部门)的食品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和培训考核;
(4)对本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三项制度”明白情况的了解和考核;
(5)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上任后,在日常工作中,应以食品安全为重,加强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食品从业者的监督检查和培训,做到食品安全重于泰山,严格管控,确保食品安全。
五、其他
本任命通知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任职期限为( )年。
祝愿被任命人员在工作中发挥自己的优势,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食品安全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特此通知!
(盖章)
签发人:( )
签发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