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全文(企业破产法全文)

2023-08-04T12:02:03

企业破产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企业债权人的利益,加强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制定本法。

第二条  企业破产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的破产。

第二章  破产的申请与受理

第三条  企业破产程序可以由企业主动提出或者由债权人申请。

第四条  企业破产的审判机关为人民法院。

第五条  债权人对企业破产有证据足够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三章  破产的程序与组织

第六条  企业破产程序包括破产的立案、破产的组织和债权的清偿。

第七条  破产的立案由人民法院进行。

第八条  破产的组织包括破产管理人的任命、破产财产管理与清算等。

第九条  破产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四章  破产的清偿

第十条  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享有平等的权益。

第十一条  债务人的财产应当根据破产程序进行清偿。

第十二条  债权人应当按照破产程序的规定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第十三条  破产财产清偿中,应当优先清偿的债权包括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

第五章  破产的结果与复核

第十四条  企业破产程序完成后,破产程序被终结,破产企业被宣告破产。

第十五条  破产结果可以被有关当事人请求复核。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法律与本法不一致的,以本法为准。

第十八条  本法解释权归最高人民法院。

本文为企业破产法全文,共分为六章,并通过html格式的标签进行了段落划分。企业破产法是为了保护企业债权人利益,加强破产法律制度的建设,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法律。破产的申请与受理主要由企业主动提出或者债权人申请,审判机关为人民法院。破产的程序与组织包括破产的立案、破产的组织和债权的清偿,由人民法院进行立案,指定破产管理人进行破产财产管理与清算。破产的清偿阶段,债权人享有平等的权益,债务人的财产根据破产程序进行清偿。破产结果可以被有关当事人请求复核。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相关法律与本法不一致时以本法为准,最高人民法院拥有本法的解释权。

总的来说,企业破产法的制定是为了维护企业债权人的权益,保障破产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促进企业和经济的稳定发展。通过破产程序的有序进行,债务人的财产可以依法进行清偿,债权人可以实现自己的权益。同时,企业破产法也为破产企业提供了重新开始的机会,通过调整和改善经营管理,重建信誉,重新投入市场。本法的实施有利于提高企业破产程序的透明度和效率,增强国内外投资者的信心,推动企业破产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在企业破产法的实践中,需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完善各项具体实施细则,加强破产审判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与专业能力。同时,还需要探索和引入国际先进的破产理论和实践经验,与国际社会进行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国企业破产法在国际上的认可与接轨。

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企业破产法的健全与完善对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促进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企业破产法在保护债权人权益、促进金融稳定、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将愈加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