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交警局_交通管制】
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在宝安区部分道路实施限制货车通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宝安大道、东方大道(田园路至松岗大道段)、楼岗大道(107国道至松岗大道段)、松明大道(107国道至松瑞路段)、政丰北路(白石厦大道至福洲大道段)、G4(广深高速)和G15(机荷高速)鹤州出口往航站楼方向匝道、机场南路G4(广深高速)鹤州入口往福田方向和广州方向匝道、机场南路主道全路段、宝石西路、宝石南路(青年路以北段)、宝石东路(羊台山工业路以西段)、机荷高速溪之谷收费站及进出口匝道、领航高架桥、空港八道。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翻身路、前进一路、创业一路、沙井中心路(新和大道至南环路段)、新沙路。
三、每天7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新安五路(翻身路至建安一路段)、新安一路(107国道至翻身路段)、新安二路(107国道至建安一路段)、红湖路(燕罗路-广田路)、青年路(宝石南路-洲石路)、海城路(宝安大道-宝源路)、金海路(兴业路-宝安大道)。
四、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凯成二路(107国道至宝安大道段)。
五、每天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德政路(东往西方向石岩外环路至捷家宝路段)。
六、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领航高架桥。
七、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货车限行规定限制。
八、本通告所称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小型货车是指轻型或微型货车;所称每天为自然日。
本通告对宝安区部分货车限行道路、时段进行了调整,原有通告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8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