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所租约合同样板
第一部分:合同概述
本合同旨在规定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有关leasing(下称「租赁」)办公场所(下称「租赁物」)的所有重要权利及义务。 本合同成立后,将被视为出租方与承租方已就租赁物之使用等事项完全达成了一致意见。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与承租方各执一份。
第二部分:租赁物及费用
1. 租赁物
出租方同意将以下自有/受权/管理的房屋/房间/整体,租赁给承租方进行办公室使用。 办公室具体信息如下:
(1)地址:
(2)房屋及房间结构、面积等详述:
(3)其他可使用设施:(如共用会议室、餐厅、休息区等)
2. 费用
(1)租金:租金为RMB按月计算,包括物业管理费、暖通费、水电费等。
(2)押金:承租方应在2018年6月1日前将一次性付清的押金款项存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并且提供相应的收据。
(3)其他费用:(如网络、办公家具等,根据具体需求协商费用)
第三部分:合同有效期及终止
1. 合同有效期:自2018年6月1日起至2019年6月1日止。
2. 合同终止的原因:
(1)到期终止:租赁期限届满时,合同终止,双方须做好交接工作,并退还承租方押金。
(2)协议终止:租赁期内,出租方与承租方就终止合同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终止,并退还承租方押金。
(3)违约终止:如出租方或承租方一方存在违反合同应履行的义务,且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情况,则该方在违约情况发生的日期起3日内,另一方有权解除该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合同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第四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条款
1. 一般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则该方应对由此引起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2. 通知: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所发出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3. 免责条款:由于不可抗拒力、疫情、战争、风暴、火灾、爆炸、民事冲突、政治紧张、行业停工或出租物所处物业之故障或其他事件,导致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则对受该影响的一方来说,都将不构成本合同的违约。
4. 合同变更:本合同的条款与规定,如需变更,则必须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并在协议生效前予以公布。
5. 年度评估:每年承租方每年有权进行一次评估,并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租金的累积涨幅不超过10%。
此租赁合同由出租方、承租方于上述地址签订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