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对皮卡车的政策(沈阳皮卡解禁)

2023-03-08T14:57:5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及国家部委相关政策,辽宁沈阳公安机关决定调整皮卡车通行管理措施: 自9月16日0时起,通行我市道路的皮卡车,准许全域全天通行。

皮卡车在我国现行汽车标准体系中,按照多用途货车进行生产管理,根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GA802-2019)》有关规定,其定义是: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箱)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

需要注意的是,沈阳皮卡解禁针对的是车辆行驶证类型为“多用途货车”的车型,如未登记为多用途货车的皮卡车所有人,及时前往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