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架构设计,基于公司法的股权规则设计,围绕创始人、合伙人、员工、投资人,通过公司控制权、决策权、分红权的分离,发挥股权杠杆作用,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股权架构设计是一个动态博弈的过程,往往博弈对手也是高手,设计的过程也是一个商业合作的过程,创始人必须要熟悉规则,从创业开始就要清楚。
一、股权架构设计的整体思路
1、明确决策权、经营权、分红权。
2、明确持股主体,持股架构和持股比例。
3、明确约定退出方式和竞业禁止条款。
4、预留期权池和股权激励。
5、股权架构设计中的税收筹划。
二、股权的八条生命线
1、绝对控股权:67%。
2、相对控股权:51%。
3、重大事项否决权:34%。
4、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30%。
5、召集临时股东大会:10%。
6、上市公司受监管线:5%。
7、股份公司临时提案权:3%。
8、股份公司代为诉讼权:1%
三、小股权控制公司的七种模式
1、有限合伙形式,如蚂蚁金服:马云100%控制顶层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作为两层四家持股平台的GP,实现控制权。
2、工会持股模式,如华为:任正非个人持股华为投资1.01%的股份,华为工会委员会持股98.99%,任正非作为工会代表。
3、AB股模式,如京东:A类股票有1个表决权,B类股票有20个表决权,刘强东有15.5%的股份,拥有79.5%的表决权。
4、双层企业架构:如360:周鸿祎直接持股12.14%;间接控制天津众信获取2.82%的表决权,间接持股奇信志成通过委托投票模式获取48.74%的表决权。
5、一致行动协议:如蓝色光标:公司股东赵文权、孙陶然、吴轶、许志平和陈良华各人持股比例不足10%,五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在重大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
6、委托投票协议:如天虹股份:中航技持有天虹股份16%的股份,同时与第二大股东五龙贸易签订委托投票协议,拥有55.52%的表决权。
7、公司章程特别约定:如巨人网络:巨人香港联合13家财团成立收购主体Alpha,收购境外游戏公司Playtika,财团持股99.98%,巨人香港持股0.02%,Alpha公司章程中约定,除了特别事项,其他事项由巨人香港决定。
四、控制董事会即掌握经营权
1、控制董事会人选。
2、董事的一票否决权。
3、通过职权和投票规则设计。
4、大股东适度掌控
五、初创型企业的分步释放股份
在美国,初创公司一般对创始股东的股票都有关于股权绑定(Vesting)的机制设置,公司股权按照创始人在公司工作的年数或月数逐步兑现。任何创始股东都必须在公司做够起码1年才可持有股份(包括创始人)。好的股份绑定计划一般按4-5年期执行,例如4年期股份绑定,第一年给25%,然后接下来每年兑现25%。
最初订立的股权分配比例更多是拍脑袋,但项目进行一段时间之后,发现之前股权分配较少的乙对项目的贡献或重要性,比股权分配较多的甲要多,董事会可与甲乙商量后做决议,把双方的还没有vest的股份重新分配,甲乙都会比较容易接受。
六、员工股权激励
1、确定激励对象:核心能力、骨干员工、业绩出色、独档一面。
2、确定数量:基本考核标准和职业素质考核标准。
3、确定获取代价和条件:折价或者平价方式,后续授予价格高于前次。
4、确定行权条件:公司预期发展目标、激励对象的胜任力。
5、退出机制:退出企业即退出股权、损害公司利益、违法违纪。
6、期权回购:提前约定价格回购、按照不同的退出类型设置不同价格回购。
七、不同持股模式下的税负
1、自然人持股:分红和转让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由分红主体代扣代缴,无筹划空间。
2、有限公司持股:法人企业的分红,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转让时缴纳企业所得税。
3、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合伙人缴纳20%的个税,可以在税收洼地成立,享受税收返还。
八、股权架构设计常见问题
1、一人有限公司问题:公司法中有规定,对于一人有限公司,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的独立性,那么一人有限公司需要承担无限责任。
2、注册资本问题:虽然目前注册资本是认缴制,但是按照注册资本大小的承担债务责任,债务未偿还前,必须补足注册资本。
3、代持股的风险:隐名股东:显名股东不按约定移交投资收益;擅自处理代持股权;滥用股东权利;身份不被认可;显名股东:成为债务追偿的对象;在代持协议中对显名股东的行为和决定作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