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人的观念中,
非机动车和行人
在交通行为中属于弱势群体,
一旦和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损失,
不管什么原因就得由
机动车一方负全责或者主要责任
不过,
近日发生在孟津城区的一起交通事故
却让人 “大跌眼镜” ,
一辆二轮电动车和一辆汽车相撞,
电动车驾驶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在5月15日18时,二轮电动车驾驶人郭某载吴某沿龙马路由北向南行驶向左变更车道时,与同向左侧郭某某驾驶的红色小型轿车相撞。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警方认定 当事人郭某负主要责任;当事人郭某某负次要责任;当事人吴某无责任。
“肉包铁与铁包肉”的对决,
后果你真的能承受吗?
只要你上路通行,
那么你就需要遵守交通法,
任何原因都不会成为你违法的理由!
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如何通过路口
非机动车驾驶人通过路口时,应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规定,不得与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争道抢行,等红灯时也不要占机动车道;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要注意左右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所以
请和蜀黍约定
做个遵守交通法规的好市民!